北京可以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天
为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和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了军地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分担原则,明确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发放流程、发放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拥军优抚司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附全文)退役军人事务部昨天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印发《意见》
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13条,旨在充分发挥企业、产业集聚的各类开发区吸纳就业、推动创业的积极作用,促进更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内实现稳定就业、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意见》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到开发区就业创业,对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促进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指导鼓励开发区紧密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围绕落实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先优待。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
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到企业、产业集聚的各类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投身“双创”实践,对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促进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紧密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本区域就业创业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普惠基础上优待。现就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扶持政策
(一)开发区内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退役军人创办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积极促进就业
(三)发挥各区管委会促进就业的主导作用,需管委会审批、核准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享受管委会政策扶持的企业,在招录用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鼓励所有驻区企业优先招用退役军人。
(四)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区内自行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招聘的物业公司、自身平台公司等企业和机构用工岗位中,设定一定比例(数量)招用退役军人。
(五)各区在开展的特色招聘活动中设置退役军人招聘专区,定向提供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
(六)加强岗位信息归集提供,建立各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岗位信息共享渠道,用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中国开发区网等平台,加快实现公共机构岗位信息区域和全国公开发布。定期统计并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享区内退役军人就业数据。
三、优化创业环境
(七)鼓励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对退役军人予以优先支持。对各区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优惠或免费提供退役军人场地、设置退役军人专区的,当地政府可视情给予适当支持。
(八)加大对退役军人初创企业的土地使用、项目遴选、贷款抵押、导师推荐、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减低创业成本。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措施,对退役军人创办的紧跟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的、获得版权注册或专利等创新技术的、推动经济转型或具有较强就业吸纳作用的企业,给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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