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在心里,你最想念谁(外一篇)/吴小萍
■夜读萧红/潘爱娅
■爱情闪小说一组/张红静
■短篇小说《梨花依旧开》/鲁义玉
■中篇小说《神枪手》(连载2)/黄雪蕻
秋夜静寂。雨声,细碎。
选一首应和此时心境的音乐,反复低吟。
上线QQ,相遇好友。
交谈,便从学生开始,直到工作,直到爱情与婚姻……
在你心里,可否有最想见的某人?突然,她问我。
我……,没有,好像!我吞吐起来。是啊,在心里,是否还有想见的某人,我似乎还从未认真想过。
莫非,曾经沧海?我窃笑。
其实,已忘了曾经沧海带来的伤痛。她叹息:只是,如此的秋,如此的夜,如此的交流,才让自己突然间想起了沉寂在心底深处的某人。他就如一粒最为沉甸的沙子,在岁月的心河里沉淀多年。原以为,它已随流水远逝。却在不经意间,像此刻,它悄悄地磨疼了我的心。
我静静地听着。
不禁想起曾风靡世界的小说《廊桥遗梦》:男主人公罗伯特和女主人弗朗西斯卡从偶遇到相知、相爱,仅为四天。别离后,却经受着刻骨的相思。可在,爱情与责任中,两人都选择了后者。其实在彼此的心里,他们都是对方心底最想见的那人,却不得不因为现实,而将这份思念深藏心底,直到生命停息……
这部仅有八万字的小说,却成为永恒的经典,感动着全世界正爱着抑或期待爱的读者。我想,正是这份,想见,却没见;不见,却深念,带给我们的感动。
相遇最美。萍水相逢,更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美丽。如若时光永远停留在那美妙的四日,那么,于罗伯特、弗朗西斯卡,人生没有遗憾。
而人生漫漫,月月日日的厮守,却恰是食尽人间烟火的烦杂碎琐,昔日浪漫不再,柔情不来,便不禁感喟,生活,无奈!
有时觉得,人生,似乎不信圆满。诸多爱情,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刘兰芝与焦仲卿、红楼里宝玉与林妹妹……众斯痴男怨女,谁个不以悲泣而结尾,却无一不成为千古绝唱。
于凡尘俗世中的我们,也是——
往往,心里最牵挂的那人,不在枕边,却在心底……
如果多一张船票
这是一个下着雨的午后,忽然间一阵念旧的情愫袭上心头,想起多年前就一直想看却没时间认真去看的影片,便坐在电脑边,走进了那个华美而飘忽伤感的《花样年华》的故事。
电影诉说了一个在相逢恨晚的花样年华里的错爱故事:60年代的香港,主人公周慕云和苏丽珍成了邻居,周的妻子和苏的丈夫不在家,为排遣孤独寂寞,时常与邻居们玩着通宵的麻将,当他们发现了各自配偶的秘密后,便时常见面商谈该怎么做,直到无数次听到外面的流言蜚语,他们竟发现了彼此心里最不愿发现的秘密……原来他们早已爱上了对方。
影片中,低徊的音乐、丝丝的小雨、昏暗的路灯、幽雅的旗袍,无不恰到好处地刻画出了苏丽珍寂寞和孤独的内心。
“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当男女主人公在面对着离别时,男主人公只问了这一句话,但他不敢听她的回答,怕她拒绝,直到很久,然后便静静地离开。而电话这头,她想问,“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带我一起走?”但她不敢说出,怕他拒绝,于是,彼此错过这最后的纠结。是的,两个有家的人,面对这样的错爱,又能怎么选择呢?
毕竟,爱情是有时间的。世间没有那么多如张爱玲所说的“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的不早不迟、你情我愿的缘。
想起十多年前风靡世界的电影《泰坦尼克号》,漂亮的贵族小姐露丝和未婚夫匹兹堡钢铁大王之子霍利乘泰坦尼克号回美国举行婚礼,年轻的流浪画家杰克赌赢船票也乘坐该船。船启航后,露丝到舱外散心,杰克对之一见钟情。入夜,对婚事厌恶绝望的露丝欲寻短见,杰克碰巧搭救了她。于是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可,爱情终归是有时间的,这根本就无法成为现实的爱情,最后随着沉船的碎片而成为悲伤的永恒。虽然,他们手里握着的是去往同一彼岸的船票。
张小娴曾在文里说,“要在时间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中,去邂逅自己的爱人,那是太难得的缘份,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彼此不断地错过,错过杨花飘风的春,又错过了枫叶瑟索的秋,直到漫天白雪,年华不再……”
在爱情这艘船上,如果相遇,却不能相爱,抑或已经相爱,却不能相守,那么,即使多一张船票,也不会跟你一起走……
吴小萍,网名蘋儿,小学语文教师,安徽省散文家学会会员,合肥市作家协会会员,曾先后在《海外文摘》、《新民晚报》、《新安晚报》、《合肥日报》、《西部商报》、《牡丹晚报》、《宿迁晚报》、《河源日报》等几十家报刊公开发表文学作品百余篇。
已经是夜十二点了,却睡意全无,躺着实在是比站着还难受。这样的失眠,都是喝茶惹的祸。起来看电视会影响别人,玩手机眼睛又抗议。无法,顺手拿起枕边一本书,随便打开溜几行字,聊以打发这漫长的夜吧!
《饿》首先入眼的就是这标题,倒让我觉得有点想吃东西了。饱食终日,无从说饿,吃东西只是为了消遣。在这深夜里,喝点牛奶吃点饼干,靠在床上欣赏《萧红散文选集》,对付失眠也只有这办法。
“半夜起来吃东西看书,这是什么雅道?”“雅道!这话说得有创意。”对于先生说的“雅道”两字,我颇感兴趣。深夜读萧红,没点雅趣能行吗?
“列巴圈挂在过道别人的门上,牛奶瓶也规规矩矩的等在别人的房间外,只要一醒来,就可以随便吃喝,但,这只限于别人,与自己无关。”“听一听过道里连一个人也没走动,全旅馆的三层楼都在睡中,过道越静越引诱我:去拿吧真是时候,即使是偷,那就偷吧!”文中这些句子,竟让我的雅道没了,胃是满的,心沉了下去,甸甸的,甸甸的。作为曾经是大小姐出身,才华横溢的萧红,是何等的饥饿让她写出了这《饿》的文章,让一个文艺青年产生出了“偷”的念头?
“牛奶瓶的乳白色看得真真切切,列巴圈比白天也大了些。结果什么也没去拿,我心里发烧,耳朵也热了一阵,立刻想到这是‘偷’,儿时的记忆再现出来,偷梨吃的孩子最羞耻。——我抱紧胸膛,把头也挂到胸口,向我自己的心说:我饿呀!我不是‘偷’呀!”这是主人翁被‘饿’逼迫着,第一次打开房门去“偷”那牛奶和列巴圈,因为羞耻心而退却,没有成功。
“第二次也打开房门,这次我决心了!偷就偷,虽然是几个列巴圈我也偷,,为着我的饿,为着他的饿。——第二次又失败,那么不去做第三次了——在偷这一刻,郎华是我敌人,假而我有母亲,母亲也是我的敌人。”还是没有“偷”成。在道德心,羞耻心的责备下,她想到亲人们,如果母亲爱人知道她为了“饿”而去“偷”,他们都会看她是敌人的。然而,饥饿并不因为道德品质而离去,它一直深深的折磨着《饿》里的主人翁。
“从昨夜饿到中午,四肢软弱,肚子好像被踢打放了气的皮球——雪花,冰花或是什么更严寒的东西在吸我,全是浴在冰水里一般。”在北国的冬天,饥饿与寒冷把文中的“我”快逼到绝境时,“我看到一个女人站在一家药店门口讨钱,手上牵着孩子,衣襟裹着更小的孩子,没人理她,都像说她有孩子不对,穷人就不该有孩子,有也应该饿死。”此时的“我”,想到那要饭的母子肯定也是又冷又饿的,同情中想到自己的境地,更加的感觉饥饿难捱了。“肠子在不断的呼叫,我拿什么来喂肚子呢?桌子可以吃吗?草褥子可以吃吗?”
正当“我”被饿逼入绝境时,有人敲门送钱了。从文中不难看出,那是一笔稿费。文艺青年拿着稿费进小馆子去裹腹,“这回又饿不着了,够吃些日子了。”对于被饥寒交迫追逐着的人来说,青春,文艺算什么?吃,才是头等大事,名气冲天的文学女青年萧红也不例外。
看萧红的文章,心情会沉重,这话有位女文青说过。确实是,一篇《饿》让我的心情也酸了起来。“饿”于我曾有切肤体会的,只是现在的日子让我把它淡漠了。在这篇《饿》里,我幼时那些关于“饿”的记忆,被勾引了出来,与这萧红的《饿》遥相呼应了。
那是在吃大食堂的年代,我们姐弟被寄住在姑母家中,吃的问题自己解决,也就是自己到食堂打饭吃。我那时四五岁吧!也是自己去打饭,打没打到饭,吃没吃到饭没人过问,因为我幼年的回忆里从未有饱,只有饿的印象。
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是祖母让我去红花食堂打稀饭,我拿着瓷缸站队,因为小,始终都被别人挤到了后头,等别人走完了,稀饭也完了。我什么都没有吃到,整天就是饿。祖母要照管许多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我这个多余的丫头吃没吃。当时饿得怎么样,我已无印象。只记得整日头昏昏的,连站的力气都没有。听见有人在议论:“那丫头多病,不知可长得大。”
隔壁有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大家都说他手脚不干净。不知在哪儿偷了山芋,用水汆了吃了。大概是看我有股饿像,引起了他的同情,他把汆山芋的水,端了一碗给我喝了,我也就站起来了,家人才知道这丫头是饿的,不是病。
“饿”是个最可怕的字眼,一旦被饿过,终身会难忘。读了萧红的《饿》,我也如她一样,心浪和海水一般的潮了一阵又一阵。于我不是想去吃小馆子,思绪万千的是由一个“饿”字引起的岁月,我的“雅道”心境被破坏了。本已远离了的饿的记忆,一旦泛起,那留下的痕迹原来还是锥心的痛。
潘爱娅,女,笔名开心,年出生,桐城人。自幼热爱文字,喜欢在文字里寻找快乐。青少年时期下放在农村度过,后回城在粮食部门工作至退休。年开始信笔涂鸦,有散文和小说等百余篇作品散见于《老年报》、《教师报》、《安徽日报农村版》、《现代家庭报》、《文学月刊》、《鉴湖》、《史河风》等全国数十家报刊杂志上。
雨水
中学时代,我和嘉琪就是好友。好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在一个宿舍,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同盖一床被子,甚至于她的情书都一起拿来分享。
那时熄灯之后,我们买了蜡烛,要不就拿了手灯,她为我念那一封封来自宇的信。
“亲爱的……
“哎呀,自己名字不读了,多不好意思!”
我躺在床上,闭着眼听宇写给她的信。我的脸在发烧,真没出息,又不是写给自己的,心慌什么呢?我虽与她一起嘲笑宇的痴情,同时宇的形象又在我脑子里浮现。他瘦瘦的,清秀的脸庞写满了忧郁。该死的学生时代,竟然喜欢忧郁的男孩儿。他常在脖子里搭一条素色围巾,让我经常想起民国时代的文学大师。
宇的信全是分行排列的。嘉琪说,那是诗。高三的最后一天,我们要搬离学校准备回家时,嘉琪一股脑把塑料袋里的信塞到我怀里说:“艳艳,给你,留着吧,做个纪念!”
“我才不要呢!”我把那个袋子扔给她,她没接,袋子掉在地上,折起来的信散落出来。嘉琪骑上车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捡起信,一封封仔细地读,那些开头的称谓都是一样的:“亲爱的艳艳……”
该死的嘉琪,她一直在骗我,明明是宇让她代为传信。宇,我曾经憎恨你有眼不识金镶玉,曾经我高傲地走过,投给你蔑视的目光,你的那些信,我都用耳朵读了,而你,在哪所大学,又将挽起哪个女孩的手?
我骑着单车回家,路上下起了雨。后座上的一截绳子缠在自行车轮子里,我下来,打住车子,解那节纠结的绳子。越是心急,绳子越是难解。这时,我听见一个好听的声音:“艳艳,车子怎么了?”
我抬头一看,是宇,我的泪水伴着雨水滚落两颊。
齐眉刘海
做个齐眉刘海吧,又精神,又活泼,还显年轻。刚才他提了个建议。她苦笑,已经到了浑欲不胜簪的年龄了。
两人开始找街两边的美发屋。果然,找了几家后她就泄气了,他们不是嫌她额头上的头发少就嫌头顶的头发稀。
来到第三家。老板是个很利落的女人,说您这漂亮的脸型,动人的神采,我一下剪肯定还原一个更漂亮的美女。听见剪刀咔咔咔地响个不停,她就想起了年轻时的满头乌发。现在,这样熟悉的声音又回来了。两人都很满意,正欲付钱,老板摆了摆手说,您的气质为本店又加了分,还得谢谢您呢,怎么会收钱呀?欢迎下次光临!
出门时,她看见地上零星的一点头发了,刚才那咔咔不停的剪切声原来是在安慰我吗?她心里顿时一片酸楚和失落……不禁喃喃问他:我……是不是老了?
他说:你应该问,我们是不是老了?难过什么呢?老天让咱们重新遇见,至少我们还有将来。
她摇摇头,十年踪迹十年心,何况容颜?
可是,我心里,你还是二十岁时的样子,那时你没有选我,是我半生的遗憾。
她更加伤感,一切都不能重返,我什么都没了,我还能给你什么?衰老,疾病,半世沧桑。
他摘下了他的头套,露出斑驳的头发,笑着说,你至少还有刘海,而我,除了这个秘密,也什么都没有了。
牡丹花开了
又到春天,来看牡丹花吧?
我会去的。
一个人吗?
一个人,等我。我从没见过大片大片的牡丹园呢!
花要谢了,你还来吗?
我会去的,只是耽误了些时日。要不明年吧!
一个人吗?
一个人,等我。明年我要带上相机,穿着好看的风衣,我在花丛里,你为我多拍几张照片。
今年来看牡丹花吗?牡丹又开了。
会的,等忙完这几天。
一个人吗?
一个人,等我。行李都备好了,我要带一些种子回来,还有花瓣上的露珠与花粉,我都要带回来呢!
花又要谢了。
会去的,要不,等到明年吧!明年,我带上……
你看,你看。他发过许许多多牡丹的图片:有含苞的,有怒放的,有笑对阳光的,有娇憨无比似睡非睡的。
嗯,那些牡丹很美。
我已不能带你去看花了。医院。我早该寄一些种子给你。
嗯,春天是属于花朵的。你会好起来的,等我,明年我一个人到你那里,去看牡丹花。
她拉过拐杖,蹒跚地走到窗前。
窗外,牡丹花开了。
夜游
新婚后。她说,我有夜游症。他说,正好,我失眠,你夜游时我跟在你后面。
半夜里醒来,他发现她睡在另一个卧室的小床上。他悄悄把她抱回去,她很轻很轻,像个孩子。
第二天清晨,她真的以为自己有了夜游症,其实她只是想要一个自己的空间。
她问,我可以单独拥有那张小床吗,真的与分居无关。
他说我明白,你也有完全的自由,就像你给我的自由一样。
她又可以拥有睡觉前的那种安静了。如果她想他了,会在任何醒来的时候像夜的幽灵钻进那个大大的卧室。他醒来后发现身边有个软软滑滑的身体,他们就会变成一对水蛭。对,就像夏日池塘里那些很快活的水蛭。
他从不失眠,尽管他也谎称自己有失眠症。可是自从结婚后,他常常在半夜里醒来。他想她时就到她的卧室里悄悄把她抱过来。第二天他就会说,你的夜游症又重了,怎么又过来了呢?两人就笑着滚在了一起。
现在,她感到自己的夜游越来越严重了。有时从大床上会跑到小床上,有时又从小床跑到大床上。只是大床仅剩下了一只水蛭。
他出差后就永远没有再回来过,那是一场意外。
穿越一个朝代
琛是一个可爱和动人的女子。我常常带着她,悄悄地去人烟稀少的地方游玩。
这是我和琛一起路过的一片乡野,我似乎听见了两个稻草人——他和她或急或缓的呼吸。
起先,他走在前面,一只手垂下,另一只手扬起鞭子向远方抽去。他一直在抽一把空气,没有鸟儿落下来唱歌给他听。鸟儿都被他吓走了。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他都做出要抽一把空气的样子,但他的手一直没有动。他生来就只有这一个动作,似乎在往前走,其实一步都没有离开生他的地方。他是一个假人,他只穿了蓝布衫,戴了顶破旧的草帽。
另一块地里,是一个女人,她戴着有花边的帽子,侧着身子似乎在呼叫着谁。他没有听见,因为我没看见他回头,或者她根本就没有声音。她是真的没有声音,她只会侧耳细听。没有鸟儿飞过来,她竟然也想听一下小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多么寂寞的女人啊!
稻草人活了!第二天,琛在我的耳边大喊。我们再次路过这个地方的时候,看见那个女人与他并排走着,像是急匆匆地赶路,更像是奔赴新的生活。他们的生活,不仅仅是一把米吧!
琛说,咱们私奔吧!我笑了笑说,好!但是,你得把人家地里的稻草人搬回去!
这个简单,琛说。不过,他们只相隔一块地,而我们呢,仿佛要穿越一个朝代!
张红静,中国闪小说学会理事,中国散文家学会会员。代表作品有散文《寄居地》《我的杨树》《行走的麦子》;短篇小说《我的杜鲁门》;闪小说及小小说作品作品共二百余篇。作品见于《百花园》《小小说选刊》《小小说月刊》《金山》《天池小小说》《金陵晚报》《打工文学》《读者》《文苑》《视野》等报刊杂志。
张红静,中国闪小说学会理事,中国散文家学会会员。代表作品有散文《寄居地》《我的杨树》《行走的麦子》;短篇小说《我的杜鲁门》;闪小说及小小说作品作品共二百余篇。作品见于《百花园》《小小说选刊》《小小说月刊》《金山》《天池小小说》《金陵晚报》《打工文学》《读者》《文苑》《视野》等报刊杂志。
1.
二十年多前,她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女,喜欢穿一身白色碎花的棉布裙,一头乌黑的长发,用两根蓝绸子丝带分别在两耳后面扎成一个蝴蝶结,好一幅清纯的模样。她习惯拿着一本书,羞涩地低头,嘴角若有若无地含着笑意。他,正读高二,是她同年级不同班的男生。他一直喜欢古典文学,写得一手好诗词和一手好字,还会吹箫,是闻名全校深受女生们崇拜的才子。她是众多崇拜者里的一名,但她只是默默把他藏在少女的心湖最深处。
直到那年的元旦晚会,同学们各显其能。她在台上和同学一起表演一个英语话剧《梁山伯和祝英台》。他坐在台下看她,她演的是女扮男装的山伯,娇小的身子罩着借来的宽大的蓝布长衫,晃荡晃荡地,一点不协调,看得他只想笑。但她一口流利的英语,声情并茂,镇定自若地表演,又让他很佩服。整个晚会,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那个英语版的山伯。
就这样,他在那一年的冬天,开启了一个春天的故事。他知道她有很多的书,就找理由去向她借书看。每次一借一还之间,传递着读后感的小纸条,让她心如鹿撞,也让她莫名欢喜。周末,他在那本《复活》书里,忐忑不安地夹了一个小纸条,约她明天一起去他家不远处的西山上看书。她不再拒绝。他和她一起看书,也一起看夕阳,听晚钟。他觉得那一年的冬天,是最温暖的冬天,也是最令人兴奋的冬天。每一次夕阳西下,天边的云霞酡红如醉,他都想与她靠近些,因为她身上那一股特别好闻的少女香,让他不由自主地沉迷。
萌动起来的爱情,就像西山上的那排小梨树,随着春天到来,日渐生长,茂盛起来。三月梨花开时,他说,我们去梨花树下看书吧。初开的梨花,玉洁无暇,清新脱俗,就像她一样美。那天,正好月半,太阳落下去了,一轮明月慢慢升起来了,他们手中的书本也早已合上了,但他们倆谁都舍不得先说离开,在梨花树下坐了很久。微凉的风里,带着淡淡的梨花香,吹得她左鬓角边的发丝轻轻飞起。她站起身,轻轻摘了一朵梨花下来,放在他的手心。他一下子将她拥入怀中,抱得很紧,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他觉得这一刻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她却紧张又羞涩地流下了眼泪,挣扎着往外推他。他把她抱得更紧,低头吻干她的泪,然后,双手轻轻扶起她的小脸,朝着他的眼睛,深情地对她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梨花树上梨子熟了时,他和她毕业在即。她就要如南飞的雁子,一去山高路远。分别前,他用毛笔给她写了一个字“相”,她问他何意?他说:“从今后我只能在心里想你,我把我的心给你带走了,我等你把我的心一起带回来!”他就这么一直等她。一年,两年,三年,等到西山上的梨花,开开落落间,忘记了光阴,她还是没有回来。而且,还彻底断了音讯。
梨树,离疏,一语成谶,当初不合种相思。当真是命该如此吗?当真是有缘无份吗?年年梨花还依旧,但人已远去,薄暮时分,细雨纷纷,点点滴滴,都是离人泪。纵然相思成魔,朝朝暮暮,到如今梦魂也成烟。他在悲观绝望中,以为此生再不会与她相见了。
十年后,他已娶妻生子,渐渐不再那么想念她了。她就像是长在掌心多年的肉刺,只要不碰触到,就不会那么疼痛。但那一晚,吃过晚饭后,月光如水,他像冥冥之中被什么召唤一样,又来到西山。一树树洁白的梨花,又开得正好,熟悉的自然清香,让人有种安静的愉悦感。
2.
她,这次回乡,是来开会,只有四天的时间。晚上入住的宾馆,正好离她从前和他一起读书的西山不远。她记起那儿有一排梨树,眼下正是三月,应该梨花会开。待她走近那条山上小径时,发现月光微凉,还是昔日的月光,但那一排梨树显然老去了许多,黝黑的枝干,粗得遒劲,又有些沧桑。梨花虽很茂盛,莹白地开满枝头,但有风吹过,就一阵阵飞落下来,如雪迷离,让人黯然神伤。她的心,这时空落落地,就好像那些飘零的梨花花瓣,眼泪也不自觉地顺着腮边滑了出来。突然,她身后传来稳重的脚步声,回头看到一个身影,不疾不徐地从山下一步步走上来,她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预感到会是他!她的心跳得比那年他第一次抱她时还剧烈,有些透不过气来。
真是他!白T恤衫,休闲的牛仔裤,一如从前她夸过他的随意的穿衣习惯。但这怎么可能啊?难得这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吗?她又惊又喜,感觉心要蹦了出来,手足无措,像一壶热水里翻滚的茶,但转而,她又热泪飞奔地想,她不再是曾经的她了,他也肯定不再是那个他了。此时,他离她越来越近,她颤抖着背过身去,紧紧捂住自己的口鼻,强忍着不发出哭声来。
在她身后大约三米的地方,他停下了脚步,呆立良久,忽然又快步上前,走到她的近前,“月儿,是你吗?我不是做梦吧?”他惊喜得呼喊出来,却又感觉瞬间喉咙里被什么堵上了,发不出声来。
他眼睛直直地看着她泪流满面,曾经千万次下定决心要扬却的情灰,不由得又燃烧起来。他轻轻将她搂入怀中,继而又双手把她勒得恨不能陷入自己的身体里,化为一体,像要紧紧抱着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她伏在他的肩头啜泣,口中声声轻唤“哥哥!哥哥!”想起那晚,梨花树下,他们初尝禁果,而今又旧地重逢,真是天意如此吗?她任由他不停地吻她,只是眼泪一个劲地流.....
这十年来,她虽按照父母的意愿,在人人羡慕的大都市,嫁了个家底丰厚的人,物质生活和事业前程,都顺汤顺水,但她的心底一直还住着他,也一直愧对着他。她读着他写给她的一首首情词,非常痛苦地想他,想他梨花树下的刻骨深情,更想他独立黄昏的无奈惆怅,月夜孤行的落寞伤痛。她,甚至在梦中和他私奔了。可现实中的她,到底是懦弱的。既然当初她选择了离开他,现在她无论如何也不能置父母和女儿于不顾。她不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她注定也不能随心所欲来爱他,她只能用理智的缰绳,残忍勒住感情的野马,也等于深深囚禁了自己。
世上有一种东西,最无道理可言,那就是爱情。无论是对的时间爱上错误的人,还是错误的时间,爱上对的人,都是一种不幸的爱情,都是一种生生的折磨。
即便造化弄人,但今夜,她心甘情愿是他的,她要一生为他放纵一次,也为自己的心活一次。不管明朝如何,今夜,梨花如雪,明月似水,她要做他梦里的梨花仙,兑现她十年前亲口许下的诺言。不求天长地久,只要今夜拥有。
爱如月夜的潮水,能瞬间将人淹没,那一夜,他们就如一树摇落的梨花,在决堤的洪流中淹没了彼此。
3.
“哥哥,昨夜只是一个梦,是梦就要醒来。忘了我吧,我不是你的,也不是我自己的!”她回到S城后,站在江边,给他发了这条信息,然后关了手机,把用了多年的手机卡抠了出来,抛入浑浊不堪的水中,连同自己的心,一起沉入水底。
“月儿,你怎么可以这样心狠?我不奢求与你朝朝暮暮,只求想念时能一起说说心里话的!”他反复拨打她的电话,都是盲音,心一下子又被掏空了。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这一次上天又让他遇见她,再不能放手了。第二天,他就去买了前往s城火车票。他真是急糊涂了,没有她准确的地址,又失去了她的电话联系,他只身前去,如何能找到她?但他管不得这许多了,这一次他必须要去找她。与其像从前在等待中十年痛悔煎熬,不如现在就去,即使不能相见,也算努力后给自己的心一个交代也好。
颠簸了七八个小时的车,他终于来到了她所在的城市。下车后,他一身饥渴和疲惫,按照两个毕业时曾知道她去向的同学所提供的地址,一路去找,但都无果。天色渐晚,他在她的城市中心,四顾茫然。可他心底还存有一丝幻想,幻想着能在某个地方与她再次相遇。他就近找个旅馆住了下来,一天,两天,三天,他行走在她的城市,任由希望和失望在心底不停地交战。鲜辣滚烫的牛肉面,吃在嘴里,却不知道是什么味。他神思恍惚间,到了第七天,凭着尚存的最后一丝理智清醒,拖着沉重不堪的脚步,朝着火车站台走去,形容枯槁,呆滞的目光,让站得离他近点的孩子和女人都有点害怕。
是的,她,只是他的一场梦,疼着,疼着,就醒了。他知道,她不会再见他了。这一生,他和她有缘无份,即便相遇,也注定要各自前行。到家后,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现实中来,身形瘦了整整一圈。妻子明显感到他的异常,反复盘问他,他只字不言。
“你是去找她了吧?你不说我也知道!这些年,你心里就没有放下过她!我们离婚吧,让你去和她过吧,我绝不拖累你!”妻子和他哭了一夜,寻死觅活,闹得不可开交。他被吵得头痛欲裂,什么话也不想说,只是烟一根接着一根抽,一夜未眠。满满一烟灰缸的烟头,在天色发白的窗前,显得有些狼藉。他心里明白妻子没有错,她也没有错,他不怪妻子,也不恨她。他除了一颗牵念的心,什么也不能给她。他是男人,他必须要振作起来,为现有的家庭担负责任。
忙碌,是最好的忘却方式,他每天将自己的日程安排得没有一点空隙。公司稳步发展,他的项目越做越大,资产上亿,手机,车子,房子,换了又换。成功又沉稳的他,身边的美女也像街灯似的,扑面而来,诱惑无处不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可他却像个苦行僧,从未再对一个女人动过心。即便逢场作戏,也是点到为止。同学聚会时,和他一样成为有钱老板的,纷纷有人带秘书来,带小三来,唯有他是一个人来。同学都笑话他只知道挣钱,不知道享乐,却不知道他的心,早已经丢在了异乡,那个有她的城市。但他找不回来了。
世事如云,缘如风,风起云散。来时是缘,去也是缘。已得是缘,未得亦是缘。又一个十年后,梨花,照例还会开在三月,有月亮的晚上,他偶然也会到那条山间小径走走。但当他再念及这一段时,心中不再疼痛,只有一片落花,如云飘过。时光,是治愈心病最好的良药。
鲁义玉,安徽人,现居合肥,医务工作者。业余喜欢文字和摄影,从事网络写作8年,以网名草木人间、绿茶一盏分别在执手天涯论坛和新浪博客发表作品。部分诗词文章散见《新安晚报》《合肥晚报》《安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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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继续描述着他当兵后的岁月——做梦一样,石头当兵了。一个18岁少年,杵在一帮新兵中间,比别人胖了几圈。他前后左右的新兵都被班长挑走了,只有他,因为虚胖,成了没人要的新兵。他是最后被挑走的,已经无人可挑了,一个班长无可奈何接受了他。18岁的他想打破人生格局来到部队,谁知却一头钻进“丑小鸭”的壳子里。五公里越野,他没跑一里地就累得坚持不下去了;队列训练,他成了笨手笨脚的“痼癖动作大王”;站军姿他总没别人挺拔,班长一个劲让他收肚子。他怨部队的严厉,恨自己的无能,好几次他在夜里哭了,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当兵的料。关键时刻,爷爷来信了。信纸是当年爷爷买给他练字用的黄草纸,还留着田字格印痕。爷爷料到他在部队会受挫,部队的苦不是吹出来的,但爷爷相信孙子是优秀的,只是孙子自己没看到而已。看着那些黑色熟悉的字,18岁的他眼睛酸了。他一定要成为强者,哪怕为了远方那个老人的凝望,他也要坚持下去。
石头开始强化训练自己,要成为合格战士,首先要过体能难关。从这以后,他每天都提前起床,先在操场跑五公里,再和战友们一起跑早操。他跑得大汗淋漓,累得死去活来,他的苦没白费,新兵连结束时他瘦了整整18斤,各项训练考核成绩单上,他的名次也进入中游位置。下连后他如愿分进战斗连。连队干部为他写的成材设计卡上,有着中肯郑重的评语:你有成为优秀战士的很好潜质。爷爷写来的信也充满了欣喜:好孩子祝你成功,爷爷为你骄傲。
战斗连的生活真的像班长描绘得那样,残酷严格,魔鬼训练,地狱生存法则,这一切只为培养出全能战士,练就全面作战本领。心肺炸开的五公里越野已不算什么,代之的是全副武装连天加夜的千里长途奔袭;单双杠上把自己像堆货那样甩来抛去的体能训练也不算什么了,代之的是没完没了的伞降训练,从高台上反复跳下攀上再跳下,一不小心就把脚崴出肿血包来。海水滔滔、风浪凶险的渡海训练过去了,披荆斩棘、抓蛇捕兽的野外生存训练结束了,鼻青脸肿、拳打脚踢的格斗训练又开始了,无穷无尽的劳累和苦痛,碾压着石头和他的战友们。在这支以高素质闻名的战斗队伍里,石头仍只能算一般化。他似乎离最好仍差那么一大截,有一层壳总是如透明胎衣般裹着他,真令人惆怅啊。
就是在这惆怅里,他迎来了军旅人生的重要时刻——与枪结缘的时刻。射击课上他第一次见到了枪,乌黑有力地排列在那里。教员开始讲课,站着跪着卧倒翻滚,拔枪扫射点射,枪声响处,靶环碎片四溅,那迅猛如雷的动作,那行云流水的节奏,一下就把石头的魂按住了。枪,军人生命的图腾,哪个军人心中没有一个枪的梦,他呆站着,几乎痴了。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跌进这痴狂感情里。这感情,迷恋、烦恼、梦寐,简直像爱。多奇怪,别的少年爱上美丽少女的时候,他却爱上了泛着暗蓝幽光的枪。
这几段写得也挺不错,如果是读别人的故事他会觉得精彩,可现在是在阅读自己,那感觉就很恍惚、甚至疑惑。是这样吗?他自己都说不清,觉得记忆里的好多事是半真半假又似是而非的,一个只跟他接触半天的记者就成了他肚里的蛔虫,比他还了解他自己?然而他也不能说这不是真的,写出来不就是一种存在吗?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在各种各样的档案表格里、在亲戚朋友陌生人的认知评价里、在周遭社会的赞誉谣言诋毁里、在自己的隐秘内心和表面话语里,被千变万化地定义着、诠释着吗?绝不能简单地说,这就是真的那就是假的,世界原本就是比摩天楼还要繁复多层的结构,繁复到类似迷宫,巨大到几乎虚空,无限层次里零零碎碎漂浮着无数的真相和谎言,什么都有可能是真的,什么也都有可能是假的。
他能理解并感激记者把他写成胖子,这比说他丑要好得多。对真正的胖子来说,胖可能是他的死穴,但对他而言胖根本不算什么,丑才是他最深的疼与暗疾。他在新兵连被班长嫌弃最多的不是跑步落后、不是痼癖动作,而是他的丑,然而班长又说不出具体的什么,所以只是本能地不喜欢他,嫌他站姿不精神,嫌他跑步虽快却张牙舞爪像螃蟹,嫌他在食堂吃相难看。他其实很清楚,因为小时候爷爷的管教,在仪态教养方面他比其他新兵要强许多,可就因为长得不讨人喜欢,他的一切都令人讨厌起来。
他最伤心的是新兵集训中旬时一位首长要来视察工作,连队为迎接首长莅临组织新兵进行会操训练,他跟其他新兵一起苦练了三天,却在上场前被淘汰了。连长没说原因,只让他称病呆宿舍里。他知道,领导是嫌他长得丑、身姿不挺拔,呆在队伍里影响整体形象。他其实哪有那么重要,这份集体的对待蔑视中含着高估、高估中又含着蔑视,他躺在宿舍里,宛若从前那个躺在摇篮里脆弱的孩子,又一次流出了眼泪。
他同意那句话,“18岁的他想打破人生格局来到部队,谁知却一头钻进了‘丑小鸭’的壳子里”。当兵这选择让他后悔了?当然没,要不他也不会走到今天,然而支撑他的并不是理想荣誉这一类响词,却是一个叫爷爷的老人。他之前受的委屈与后来爷爷馈赠给他的相比,不但不算什么,甚至还物超所值了。感谢那些委屈,使他在最迷茫的时候给爷爷写了倾诉的信。他不指望爷爷回信,他知道爷爷和其他人一样不喜欢他,但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等着,他知道爷爷是支持他当兵的,如果他在征途中遇到了坎坷,爷爷会鼓励他的吧?
他想念老人的时候,老人也在老家想着他。人的情感还真是“相见不如怀念”,老人不曾爱过石头,谁知自石头当兵走后老人居然破天荒地惦念起来。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想到最后继承他理念的居然是这丑孙,而这丑孙既然延续了老人的志气,就非常有可能成为一个人杰、一个英雄。想到这老人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人杰、英雄!这可是比他年少时想考上大学成为干部、中老年时期卯足劲要在五个孙辈中培养出学士硕士更了不起的理想。“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官上马定乾坤;男儿当死于边野,马革裹尸还葬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那些古往今来烂熟于胸的名诗佳句在老人心里凌乱闪现出来,并迅速归纳成一种意境,他的孙子石头就在那些意境后面站着。孙子的形象与那些诗句叠在一起,孙子的外表因为丑和老态仍不能令人满意,但因为具备了人杰与英雄的可能性,却顿时显出光彩来。这一切最终会总结到他这里,归根到底他才是这一切的源头、创世纪的祖父。因为这,老人觉得自己和孙子在命运深处得到了神秘的结合,孙子成了老人的一部分,仿佛老人一个年轻的自我,当兵去了远方。老人心里充满对孙子的牵挂,这牵挂又更像是对自己的,有着一荣俱荣的迫切,有着希望通过孙子发扬自己的野心,这些当然不是老人愿意承认的,似乎为了表白,又似乎为了辩解,老人赶紧写出崇高感人的信,给孙子寄了去。
爷爷的信,比那记者写得更有水平。满腹诗书的爷爷用遒劲小楷写出的家书,每一封都是珍品,每一封都无价,被他收在抽屉里,只在夜深人静时拿出欣赏。爷爷写那些边塞诗多豪迈,以至让他忘记是古代诗人写出的事实,产生了爷爷才是作者的错觉。爷爷还说那些语重心长的道理,让他坚持下去,有进步就是胜利,胜利不仅指战场上的胜利,能超越自我也是种胜利。要说这些话在励志文章中都能读到,但因为是爷爷亲笔写的,那就大不一样了。莫非爷爷以前就是爱他的,只是被苛刻遮住了,又或者他成为爷爷的梦后真是得到了爷爷的心,无论如何,他成功了。这是他有生以来取得的第一次胜利,他终于改写被厌弃的命,剪断的脐带又重新连到爱的血缘上,这一切多么好又多么幸福啊。
那些委屈难堪不算什么了,他真的愿意在部队再多受些磨砺。他无比盼望能建出一番功业来,让爷爷为他骄傲,让世界为他赞叹。哪个男儿心里没一个顶天立地的梦,他的只是从前让自卑给埋没了,如今一旦被激发出那才叫一发不可收呢。奋斗具体到这里就是“苦和累”,为练体能,他总是穿沙背心跑步,有时还挂上几枚死沉的手榴弹。他在跑道上跑着、跑着……劳累和负重,把跑道变成一条流淌着胶水的河流,每一脚下去都被粘住,每迈出一步都连拔带撕。他的肺变得巨大衰竭,发出哈哧哈哧的喘息声。他正在变成一匹痛苦的马,背着满腔志愿向远方奔跑着,四条长腿奋力扬起,脑袋上长满了乌黑马鬃,正随风飘扬着,发出滚烫汗味。他都快累死了,却分明还活着,突然又被抛入大海中。明晃晃的太阳,浩荡无边的海水,一支支队伍在波涛里泅渡着,如一串串虫子微弱游移着。裹着他的,除了咸涩的海水,就是无尽的累、累与更累。胳膊挥得快断了也不能停下,必须坚持游下去,直到爬上岸踩到踏实的沙滩才能歇歇。他躺在那,浑身被毒太阳晒脱了皮,再被咸海水杀个生疼,那滋味就像掏去内脏的鱼躺案板上,身上还要被划出菱子花撒上胡椒面,别提多难过了。苦和累在他身体里波动着,有时残忍如割,有时麻木恍惚,有时口舌皲裂,有时发着红光把他昏迷的梦都烤糊了。多奇怪,在如此艰苦的生活中摔打着,他却变得好看点了,原本阴沉发皱的脸,被总是咬牙起了棱角的唇线、瘦下来显得坚毅的腮骨改变得男子气十足,他惊喜地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在体内呼之欲出着,真没想到苦和累反而意外点燃了他自信的芳菲。
他强壮了,也自信了,但仍不出色,在这人人都很出色的军营里,如果不能出其类而拔乎其萃,真的很难显现出来。但要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的老话,又未尝不是好事,再说他自己,从前起跑线那么低,能走到今天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应该相当满意了。他寄训练时的照片回去,写信告诉爷爷自己每一点进步,爷爷就是爷爷,回信一面鼓励他一面又激将他。爷爷说最爱的孙子取得了如此可贵的进步,爷爷当然高兴,但孙子如果能做到最好,爷爷将会更自豪!在信的结尾,爷爷特地用龙飞凤舞的草书写下那几句话:好孩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宝藏,每个人都有别人无可替代的优势,你还没找到,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别放弃。
爷爷的话藏着神秘预言么,还是睿智的人总能参透一些人世道理,不久石头参加了团里举办的狙击集训队,这才被爷爷的先知先觉彻底折服了。以前他总觉得自己能做到事事中游已经不错了,后来爷爷的激励又给他增添了新的烦恼。他当然希望能做到让爷爷自豪,然而他似乎就是做不到,他被困在这局限里焦灼而丧气,直到在狙击集训队第一次拿起枪,他才感到某个人生的开端似乎真正地开始了。那些枪,手枪冲锋枪匕首枪步枪,长的短的大的小的,枪身的坚硬与枪管的幽深简直让人不可思议。它们就像一团团钢蓝的光列在那里,而他跑步上前把那一团沉重凉滑的光握手里时,并没有陌生感,反倒有着奇怪的亲近感,仿佛这枪是有生命的活物,散发着朋友的气息,枪柄的弧度恰好弯在他的虎口间,枪管的长度就像神话里的仙人指路,而那笔直指向前方的样子是在为他指引梦想的方向吗?
作为参加集训没几天的新手,石头很快就显出成为一个优秀狙击手的潜力来,姿势精准,呼吸节制,情绪冷静,视力极佳。现在的他,迷上了枪、迷上了狙击训练。仍是一如既往的苦累,但却大不一样了,因为含了希望和可能。这是他二十年人生岁月里第一次发掘到宝藏,感觉到自身的天分,这对一个从小就不讨人喜欢的丑孩子来说,对一个在成长过程中总是卑怯不自信的少年来说,是多么的难能可贵。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好容易找到了,好容易握手里了,怎可再轻易放弃?他一定要像珍惜沙漠里的泉眼般去珍惜,要像吝啬鬼经营生意般去发展壮大,直到有一天掌握到这不得了的本领,攀上成功的颠峰,再回头来领取记忆里所有遗失的爱和重视,笑傲岁月里一切的卑怯和丑陋。
吴小萍等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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