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40岁以下本科生直接落户南京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制定的《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3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40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凭:

①入户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直接落户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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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1号)第八条规定,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办理对象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四条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五条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如何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支持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中文版和英文版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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