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万樾莉律师接受金陵晚报专访彩

医院订阅哦

彩礼钱到底还不还?近日,我所万樾莉律师作为《金陵晚报》金陵大状的特邀点评律师针对这一热点话题接受了专访,围绕经典案例及背后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解读,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律课堂。

相关案例

还记得热播剧《风光大嫁》凭借新颖的“网聊”题材,给观众在视觉上颇有焕然一新之感吗?剧中的一段神剧情:宁馨与相恋七年的男友隋然大婚,接亲时丈母娘狮子大张口要50万彩礼,新娘选择两难,沉默不语。然而精彩的瞬间出现了,新郎隋然一怒之下转头直接向伴娘王露露求婚!

现实生活中,彩礼钱可谓是结婚逃不掉的话题。近日,江西贵溪出台彩礼指导标准,根据不同情形设定返还额度,让不少网友热议。

彩礼返还额度标准如下:

不少网友热议此标准:

中虑律师

日常生活中,有人为了骗取对方的钱财,以结婚为诱饵要求对方给付价值不菲的彩礼,但登记后并不与其共同生活或者一走了之。这种为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的骗婚行为,也极大地损害了给付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彩礼钱到底如何适用?我所万樾莉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彩礼的认定,法律缺乏明确规定,但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当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有给付彩礼习俗的,是认定彩礼的前提。如果当地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男方婚前给付一般不宜认定为彩礼。

2、给付财物价值大小多少的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财物。数额是否较大需从当地经济状况出发进行认定。江苏省某些地区经过调研,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礼金或礼物价值在元以上则认定为彩礼,随着当地经济发展,这一数字应相对确定,适时仍可调整。

那么,彩礼是否返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特殊情形:一是两人办理登记结婚后但却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此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彩礼应当返还。二是办理登记后已经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

另外,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很多情况下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来往,因此彩礼给付人与收受人往往不限于男女双方,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则抗辩自己非收受方或对方非给付方。对此,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或者实际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起返还彩礼之诉的,如果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不是男女双方,可直接列实际给付人和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利于真正纠纷的解决。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彩礼钱的返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我所万樾莉律师提醒市民,离婚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但是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即在双方离婚诉讼中或在离婚后提起,如果在离婚后提起,应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形,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首先审查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当事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彩礼具有较为浓重的风俗习惯色彩,在农村及经济落后地区较为普遍,且动辄十几万元的彩礼亦有愈演愈烈之势。对于结婚时间较短,且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可以考虑适当放宽“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但返还比例不宜过高。

万樾莉律师简介

万樾莉,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自年9月执业至今,现任南京市律协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委员。

万樾莉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业务范围涉及婚姻家事,公司合规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也不忘理论研究,撰写的文章曾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一次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
在北京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topaying.com/jlwbjj/968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