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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增加,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与年度持平。涉及四类人群,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大学生。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元/人·年提高至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元/人·年,个人缴费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元/人·年提高至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元/人·年,个人缴费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元/人·年提高至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元/人·年,个人缴费元/人·年。
大学生筹资标准由元/人·年提高至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元/人·年,个人缴费元/人·年。
以上四类人群的个人缴费标准均与年度相同。
另外,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残)、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孤儿参保,个人不需缴费,参保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医保费增加部分全由财政补助承担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覆盖到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但无能力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居民,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准新生儿也可参加居民医保今年生孩子看这里:即将出生的新生儿(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以下简称准新生儿),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准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产生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
新生儿出生后,如需就医,凭临时个人编号在具备儿童住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属个人支付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按实结算。
要注意的是,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的有效期为其出生后三个月。到期后,宝宝如果生病,必须持本人的市民卡就医。
连续参保,一年最高能报36万根据规定,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年度医保费缴纳时间为今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年1月1日起享受年度医保待遇,未按规定时间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不享受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如果你是参保居民,记得连续及时足额缴纳参保费,因为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是挂钩的。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一年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至少连续缴8年)。如果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有你吗?
来源:南京日报内容合作组、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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