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风窗官方微博发了一条报道,这标志着消失了5年的“手术后肾不见了”的报道,再现媒体了。
年,当时患者才8岁,车祸后急诊动手术,怀疑肾被医生偷摘了,当天摘个肾能来的及做配型?那个医院,能够有能力做肾移植?手术医生能恰好在当地找到需要这个肾的病人?
不然摘个肾干嘛?烤大腰子?
用脚指头想想也能够想明白的事情,南风窗的记者就想不明白?
就算根据南风窗的报道,所有通过司法委托,正当途径去鉴定的,都为“左肾萎缩”,而且鉴定有影像根据,有正式报告。患者自己去找医生的,由于不容易找到萎缩肾,医院打出“左肾缺如”的诊断。
萎缩肾不在肾脏正常位置,而且很小,形态不规则,那就很难找,而且不常见,医生出一个“左肾缺如”的诊断,可以理解。
而司法鉴定则需要慎重,医院会组织专家反复寻找萎缩肾,这就能找到。
这有什么奇怪的?
南风窗又扯什么“左肾离奇消失”?明明白白官司己定性,明明白白一个医闹已经被判刑,南风窗扯“期间,他做了11次各种检查和5次司法鉴定。但最后,法院、医院和鉴定机构都没能回答那个折磨周家人十几年的问题——左肾到底怎么没了?”南风窗一干记者编辑都是文盲和法盲吗?急诊手术中,医生偷摘病人的肾脏,根本不可能用于肾脏移植啊!
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其中很典型的就是:媒体报道,某个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医院里捐出了几个器官,用于器官移植。这样都可以做,为什么偷肾就不可以做肾移植呢?
这位网友的问题提得很好,这也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专业人员。我作为医生,希望今天能够来说明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谈谈肾移植的配型的常识问题。
这个问题太抽象化,我试图讲得通俗一点,目的是让普通人能够看懂,专业人员看了,不要笑话我哦。
肾脏移植配型有四个层面。
1、ABO血型系统的血型相融。
O型接受O型、B型接受B型或O型、A型接受A型或O型、AB型可以接受AB型或A型或B型或O型。
2、群体反应性抗体(panelreactiveantibodies,PRA)
用于判断肾移植受者的免疫状态和致敏程度。致敏程度分别为:无致敏PRA=0-10%,中度致敏PRA=11-50%,高致敏PRA>50%,移植肾存活率依次下降。特别是如果PRA>80%,一般认为是移植的禁忌证,除非找到HLA相配的供肾。
3、淋巴细胞毒,要交叉配型,这个非常重要。
肾移植要求受者血清与供者淋巴细胞的淋巴细胞毒试验阴性,即淋巴细胞毒试验的细胞杀伤率要小于10%为阴性、10%-15%为弱阳性、大于15%为阳性。
4、HLA(humanlymphocyteantigen,人类淋巴细胞抗原)配型。
HLA是机体最为复杂的抗原系统,HLA又分为HLA-1类、HLA-2类抗原。HLA-1类抗原存在于所有有核细胞的表面,如白细胞、血小板和组织细胞,它包括有HLA-A、B和C位点;HLA-2类抗原则只分布在血管内皮细胞、B细胞、树突状细胞和胸腺上皮细胞,它包括有HLA-DR、DP、DQ位点。
只有相匹配的情况才能做移植。HLA在同种移植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供受者的HLA-DR抗原是否相合最为重要,HLA-A和HLA-B抗原次之。
由于亲属之间有一定比例的相同基因,组织配型情况好于非亲属关系的人群。
在两个非亲属的陌生人之间,配型成功能达到可以移植的最低要求的概率是几十万分之一。
几十万分之一是什么概念?一个人需要肾移植,他如果从非法渠道走肾移植,如网络上流传的一样,随便找个美女,引诱个帅哥然后麻醉偷肾,偷来的肾,能够配型成功用于自己的概率,是几十万分之一呢。随便找个人去割肾,这可能吗?
还有人问,那医生如果偷了肾以后再找买家呢?
不同的器官有不同的可容忍缺血时间上限。对肝脏来说是12个小时,肾脏是24个小时,心脏短一点8个小时,肺脏12个小时。超过这个上限,器官基本上是不能使用了。
短时间内,偷肾的医生到哪里去找买家?所以,偷了也没用啊。犯罪团伙建立数据库?这阵仗也太大了啊。
因此,从这个概念上来说,非法的肾脏买卖,都是预先配型成功以后才能割肾成交的。
也就是说,所谓的“偷肾”,实际上绝大部分都是自愿的非法交易。还有少部分是事先就做好的配型。
买卖器官在我国属于刑法要追究的犯罪行为,前几年就有医生因为参与器官非法买卖被抓起来坐牢了。但是,从世界范围看,被抓的医生,都是参与非法的肾脏交易,也就是割了卖肾人的肾脏。以前,没有一个医生因为偷割了别人的肾脏而被抓。
年11月,据有关媒体报道,医院主任医师黄某某、医院主任医师陆某、医院ICU原主任杨某医院的医生王某某等相互勾结,以捐献器官的名义摘取病人器官用于交易牟利。
杨医院ICU医院给病人家属做“捐献器官”工作,以“国家补偿”名义诱骗。若病人家属同意,杨某某将病人化验单交给医院主任医师黄某某予以确认。
一旦病人器官能用,黄某某便让王某某找病人家属签字,在病人放弃治疗被判定“死亡”时,王某某、杨某某连夜将“尸体”送至准备好的面包车上,由黄某某和陆某进行器官摘取。最后由黄某某通过篡改数据等方式将部分器官“洗白”或者私医院。除了四名医生外,面包车司机欧某和医疗器械商黄某某参与其中。
针对杨某某、黄某某等人盗窃患者“器官”的犯罪行为,安徽蚌埠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分别判处黄某某等人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这种非法的器官买卖,也都是事先找就做好了配型,联系好了买家,才能够干成。急诊手术,干不成这种非法的勾当。
现在,又回到开头,网友提的问题:媒体报道,某个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医院里捐出了几个器官,用于器官移植。这样都可以做,为什么偷肾就不可以做肾移植呢?
这个要从我国的肾移植捐献器官的流程说起。
年8月,国家卫计委出台《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首次明确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实施器官分配。我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遵循诸多国际医学共识,包括区域有限原则,病情危重优先原则;组织配型优先原则;儿童匹配优先原则;血型相同优先原则;器官捐献者直系亲属优先原则;稀有机会优先原则;等待顺序优先原则等。
中国人体器官共享和分配系统
简单地说,我国官方建立有个数据库,里面有很多需要肾移植的人,都已经检查好了配型所需要的资料,眼巴巴地等待着有人捐献器官来移植。
某个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医院里捐出了几个器官,用于器官移植。医生可以给捐献者做配型所需要的资料,然后把资料输入到数据库,在几秒钟内,计算机就会选出合适的病人接受器官移植。
因此,交通事故死亡的人的肾脏,如果愿意捐献,是可以用来给病人移植用的。
只是,处理捐献者器官的医生,事先并不能知道,这个捐献者的器官,能够给谁用。
会不会有人说,医生偷了肾,然后到这个数据库里找买家,这样可以吗?
你能够想到的问题,当年国家卫计委建立数据库的专家会想不到?肯定不可以啊!
因此,假如一个医生在急诊手术中偷了别人一个肾脏,除了做爆炒腰花,好像真没什么好用处。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偷肾谣言的起源和历史。
大家一定觉得,这种“偷肾谣言”的制造者,一定是些不入流的无赖或者混混吧?
匪夷所思的是,流传不息的偷肾谣言的作者却是有头有脸的有身份的某些媒体人!
从网络上,我们还能够找到这些媒体的报道:
年10月2日,《南方都市报》刊载了一篇题为《大活人两肾被偷——澳警方接报数起类似盗窃器官案件》的新闻,说的是一个叫艾里克·李的28岁新加坡男子到悉尼探望女友时,在悉尼市南部著名的“金丝雀”酒吧受到一名衣着性感的白人女性的诱惑,喝了含有高浓度的安眠药和麻醉剂的饮料,最后被盗取了两颗肾脏的悲惨经历。该消息刊载之后,立即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上迅速传播,如新浪网、网易新闻、雅虎中国、千龙新闻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Lycos新闻、东方网、大洋新闻、天虎新闻以及《深圳晚报》、《福州晚报》、《金陵晚报》和《武汉晨报》等均有刊载。
其中《大洋新闻》的标题改为《骇人听闻!澳洲发生窃取活人肾脏案》,《深圳晚报》标题改为《澳洲发生惊世奇案大活人被窃两个肾》,《金陵晚报》的标题改为《“天哪!我的两个肾被人偷了!”》,这些媒体极尽煽情之能事,令人不寒而栗。
年底,“盗肾案谣言”再次死灰复燃,在中国的众多网络论坛与社区网站中传播。“受害者”也由外国男子变成了中国四川女大学生,电话号码由变为,并有人刻意注明具体地点,企图使谣言显得更为逼真。
年以后,这种谣言开始转向手术医生手术中偷肾演变。
更加奇葩的是,有许多病人因此还和医生闹起了纠纷或者打起了官司。这些人还真以为偷肾后做肾移植如做爆炒腰花那么简单!
可怕的事情来了,自从偷肾谣言报道经过大规模的传播和扩散后,许多动过腹部手术的病人开始怀疑手术医生中偷了自己的肾。
从网络上,我们还能够找到下面这些报道:
年江苏农妇张医院作淋巴管剥脱手术,7年后检查发现“左肾缺如”,怀疑自己的肾脏被医生偷了。医院告上法庭。把医院纠缠的苦不堪言。
湖北浠水县41岁的任永霞,在年的一次检查中也发现自己左肾“消失”,她觉得22医院做过的一次妇科手术被医生偷了肾脏。
山东农民刘勇在年检查出没有左肾,16年前医院做过一次脾脏摘除手术。他怀疑医生偷了他的肾脏。
湖南岳阳青年刘勇,年9月因腰痛去检查,也意外发现只有右肾。他找到当年为他做过脾医院主刀医生,怀疑这位医生偷肾脏。对,你没有搞错,他觉得左边的腹部脾脏手术切口,可以偷走他左边的肾脏。
年陕西延安女孩高静骑摩托摔伤,医院做了脾切除手术,8年后检查身体发现左肾没了。怀疑医生偷肾脏。闹了很大的动静。
年2月,河北邯郸16岁少年高兵强车祸伤做剖腹探查手术,做了肠吻合和腹腔引流术。6年后高医院检查,发现“左肾缺如”。怀疑医生偷肾,和医院打起了官司。
年2月4日,又是《南方都市报》,记者占才强和实习生王伟凯,又做了报道《消失的右肾》。
作者在医院双方的观点,貌似比较客观,其实,只要通读全文,还是能够读出文章中很强烈的暗示:医生在手术中偷了患者万润平的右肾。有兴趣,你们可以去看看网上的文字。
年10月28日,新安晚报和安徽网又报道了一个手术病人怀疑被医生手术中偷肾的事件。
新安晚报和安医院的仇恨。
安徽网的文字截图,今天还在。
这件事情,网上舆情汹涌,闹得很大,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医生都写了辟谣的文章。
这个事件很快被平息了,医务人员有一次受到了伤害,医患关系再一次被割裂,医患互信又一次被摧毁,但是,事件的最后,没有一个媒体人受到追究责任。
相反媒体成功地吸引了眼球,成了最大的赢家。
正是由于造谣者一直逍遥法外,安徽网和新安晚报尝到了甜头,时隔仅仅7个月,年5月5日,新安日报,“手术后肾消失”的报道又出来了。
新安晚报被总局处罚的谣言微博。
我们知道,有些人先天就只有一个肾脏,医学上叫孤立肾。
大部分人生下来有两个肾,但是会因为各种疾病的原因,其中一个肾脏可以萎缩到根本就找不见任何痕迹。
从前面那些怀疑手术中被医生偷肾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萎缩肾,都有明确的外伤史,比如脾破裂手术的病人。
左边的肾脏临近脾脏,脾脏因为外伤而破裂,肾脏也会受到伤害,只是在当时的影像学检查中有可能看不出来。在患者伤愈后,肾脏由于血肿血供等各种原因,会慢慢发生萎缩。
如果另外一边的肾脏功能还好的话,一个肾脏发生萎缩了,病人自己都会感觉不到异常,直到做检查的时候才能够被发现。
以中国的庞大的人口基数,患有孤立肾和萎缩肾的人数,应该不少。
在看过偷肾的谣言后,孤立肾和萎缩肾的人又恰巧在以前动过腹部手术,那么很容易联想到自己的肾被手术医生偷了。
事实上,我前面举出的那些例子,那些病人确实就是那么做的。
偷肾谣言,还会继续流传,而且已经深入人心。作为医生,我深感传播正确的医学知识之不容易,有些不良媒体和无良记者传谣动动嘴,医生辟谣跑断腿也未必有用。
我们要思考:医院和医生的偷肾谣言,可以流传20年之久,而且还有很多人相信?
流行20年的偷肾谣言,抹黑了医生,挑起了网民对医生的仇恨和不信任,医患关系被割裂,医患互信被摧毁。
谣言之下,除了无良媒体博得一些眼球外,医生也好,普通人也好,没有一个是赢家,全部是输家!
我们要宣传肾移植知识,来打击偷肾谣言,重建医患互信,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是为你,也是为我,也是为你我老有所医!
流行20年的偷肾谣言,从今天开始,能够从媒体上绝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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