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五个月时间

由于年隐瞒环保违规信息的行为,上峰水泥()近年来遭到投资者的索赔。《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了解到,此前法院已经判决投资者获赔,不过此案诉讼时效期仅剩下五个月时间,错过诉讼时效投资者将无权索赔。

  上峰水泥遭投资者索赔一事要追溯到年。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诸暨市环保局于年4月12日将该案移交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当日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上述信息并未被及时披露。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号),认定上峰水泥存在隐瞒环保违规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上峰水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罚。根据行政处罚,那些在年4月14日至年9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年9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上峰水泥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此类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

.   公开材料显示,早在年11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决上峰水泥需对投资者进行赔偿,不过此案对公司影响并不大,公司年半年报显示,截至年半年报披露,投资者起诉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79万,共计41个诉讼,其中39个诉讼案件已审理终结,34名原告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5名原告被法院判决需被告赔偿,赔偿金额合计仅28.10万元。大部分投资者被驳回诉讼请求主要因为揭露日不符合,部分投资者认为本案的揭露日为年5月11日(证监会立案调查日),而上峰水泥公司认为,揭露日应为年9月22日,该日某媒体于开盘前发表了名为《上峰水泥再融资冲关环保信披“瑕疵”浮现》的报道,这篇报道对环保违规行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报道。最终法院采用了公司意见,将揭露日定为年9月22日,这导致大部分起诉投资者不符合索赔条件。不过根据已判决案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判赔比例达%,法院认为索赔区间内证券市场个股价格并未出现整体性下跌,因此本案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目前此案诉讼时效仅剩五个月时间,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抓紧时间,错过诉讼时效投资者将失去索赔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topaying.com/jlwbfz/1203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