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南仲是何许人他对宋朝书法为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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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国子监书学乃宋代国子监中设置的专门掌教国子生书法和字学的官职,是由晋唐以来国子监中的书学博士这一职官制度演变而来,直接隶属于国子监。这一书法职官也只在宋仁宗时设置过。米芾《宝晋英光集》中有专论北宋书学的内容:“书学自祖宗朝句中正、杨南仲、周越,咸以他官知判书名而已,无职事。”这正说明“国子监书学”是以其他具体官职兼得且又不常设的一种掌教书法和字学的官职。

考诸文献,宋仁宗时国子监书学先后有周越、杨南仲二人。比较而言,同样作为仁宗时期的国子监书学,周越的研究就比较丰富,而杨南仲的研究几乎未见。不仅如此,《中教育制度通史·宋辽金元卷》于“宋代国子监学官”的考述中也认为只有周越一人任职过国子监书学:“国子监知书学一职的设置属于特例,周越以后没有续置。”种种迹象表明,造成这样一种研究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的人为忽视及杨南仲资料的匮乏。所以,笔者通过对新出土碑志书迹及大量史籍文献的全面考察,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具体考述如次。

一、资料整理及杨南仲籍贯、生卒年

关于杨南仲的资料,书论记载很少,宋代只有朱长文《续书断·能品》“章友直”条的附论中简单言及:“嘉祐中,有杨南仲篆《石经》于国子监,当时称其小学。”而《宣和书谱·篆书》所云与此大体相同,从略。至陶宗仪《书史会要》亦大致简略如此,云:

“杨南仲,不知何许人,工篆书,嘉祐中尝与章友直篆石经于国子监,甚有法度。”《宋史》更是无传,其籍贯、生卒年皆不详。而考诸其它史籍文献及新出土的碑志书迹,所获颇多。

据翟耆年《籀史》载,“皇祐三年(),诏出秘阁及太常所藏三代钟鼎器……平阳公命承奉郎知国子监书学杨元明南仲释其文。”由此知,杨南仲字元明。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一《跋韩城鼎铭》后有杨南仲于嘉祐七年()写的一则考释古文字的题跋:“右嘉祐四年()已亥岁,冯掖有得鼎韩城者,摹其款识于石。乐安公以南仲职典书学,命释其字……嘉祐七年壬寅冬十月,太常博士、知国子监书学、豫章杨南仲识。”从这则题跋来看,杨南仲是豫章人。这则题跋不仅是附在杨南仲对铭文的释文后面,更是在他死前不久写的。

杨南仲的生年已无从考证,但其卒年据有关文献的记载可大体推知。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一《跋古器铭》:“右古器铭四,尚书屯田员外郎杨南仲为余读之……而字有南仲不能识者……治平元年()七月十三日书”;又跋:“自余集录古文,所得三代器铭,必问于杨南仲、张友直,暨集录成书,而南仲、友直相继以死……治平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书。”

按,《集古录》成书的时间在嘉祐七年,从跋文“暨集录成书,而南仲、友直相继以死”来看,杨南仲的卒年当在嘉祐七年之后。又卷八《跋唐虞城李令去思颂》:“余以《集录》求之勤且博,廑得此尔。今世以小篆名家,如邵不疑、杨南仲、章友直,问之,皆云未尝见也。治平元年二月七日书。”由这三则题跋中欧阳修的纪年似可推知,其卒年或在治平元年七月至治平三年七月之间,然不可信。

欧阳修为《集古录》题写跋语,是在《集古录》成书之后的嘉祐八年至熙宁元年间,尤其是在治平元年题跋最多。所以,其题跋当中就有一个题跋时间和题跋内容是否一致的问题。显然,欧阳修在治平元年二月《跋唐虞城李令去思颂》、治平元年七月《跋古器铭》和治平三年七月又《跋古器铭》中提及杨南仲,已经是在追忆往事了,因为杨南仲卒于嘉祐七年年末。

其实,欧阳修已说得很清楚了:“自余集录古文,所得三代器铭,必问于杨南仲、章友直,暨集录成书,而南仲、友直相继以死”。也就是说,《集古录》未成书前,在做集录工作的时候,杨南仲、章友直还都活着,但当此书刚刚完成,杨南仲、章友直却先后死去。所以,章友直的卒年就成为了直接依据。据王安石撰《建安章君墓志铭》所述,与杨南仲同篆石经于国子监的章友直卒于仁宗嘉祐七年十一月甲子。由此,杨南仲的卒年可进一步划定在嘉祐七年十月至十一月甲子间。

二、杨南仲历官、仕途和交游

从文献和出土碑志书迹资料来看,杨南仲的历官和仕途主要集中在仁宗景祐至嘉祐年间。以书碑所署“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权同判吏部南曹、上骑都尉、赐绯鱼袋杨南仲”、“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同判登闻鼓院”等来看,所历官职主要有尚书屯田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权同判吏部南曹、同判登闻鼓院、太常博士等。这些与周越书篆《宋封秦国陈公碑铭》时的列衔“朝散大夫、行尚书膳部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兼判吏部南曹、轻车都尉”相比,历官虽有别,但也有相同处。总体来看,二人的官阶品级相差不多。

杨南仲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一职,胡宿《文恭集·外制》明确记载有“杨南仲可大理寺丞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制”,云:“敕某,朕以首善在学,至教本经,将远塞于异端,宜图刻于方礎,敷求毫法,续正典文。尔晑被荐延,入预刊正,见称篆籀之学,颇整字书之讹;亦既肆勤,宜有开劝,进丞大理之属,关知小学之司。勿替尔劳,往虔兹渥。”其中,“大理寺丞”是虚职,元丰改制前无职事,只是文臣中京官的迁转官阶名,从八品。只有“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才是实职,尤其是“篆石经”明确了其具体的职事。这正说明了国子监书学是“咸以他官知判书名”的事实。由前引“乐安公以南仲职典书学”可知,“职典书学”即掌管主持书学之意。杨南仲也正是因善“篆籀之学”才被任以此职。

据《宋史·胡宿传》记载,胡宿是在皇祐初年任知制诰的,所以《文恭集·外制》记载的这条敕制当写于皇祐初年。况且,北宋诗人吕陶在其《过合江望安乐观》诗的自注中云:“皇祐初,有李道士者来京师求观记,得翰林李献臣文、石经杨南仲书、集贤邵不疑篆。予尝以诗美其事,谓之三绝碑。”由此可进一步明确皇祐初年杨南仲就已经任书篆石经的国子监书学了。这比周越景祐三年()任国子监书学的时间晚十几年。

杨南仲任国子监书学的同时兼篆石经。考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三《嘉祐石经》条云:“仁宗命国子监取《易》、《诗》、《书》、《周礼》、《礼记》、《春秋》、《孝经》为篆隶二体,刻石两楹。至和二年三月五日,判国子监王洙言:国子监刊立石经至今一十五年,”由此知仁宗命国子监刻石经是在庆历元年()。所以杨南仲任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一职,并非在国子监始刻石经之时,而是之后。据《玉海》记载,在《石经》的书刻过程中,杨南仲受到了仁宗皇帝的褒奖:“嘉祐三年()五月,王洙荐大理丞杨南仲石经有劳,赐出身。”

案,“赐出身”即“非科举入仕人,因特蒙重用而赐(同)进士出身。”这表明杨南仲并没有真正的科举出身,也就是说没有进士及第的身份。嘉祐六年()三月,国子监篆石经成,作为对杨南仲功劳的奖赏,被升职为“太常博士”。王安石《临川文集》记载了这条敕制:“杨南仲可太常博士制:‘敕某:尔文学艺能,见称于世。服官惟谨,克以有劳。丞于太常,是谓华选。迁秩博士,往其钦哉。案,“太常博士”在宋前期无职事,只大中祥符间始有博士掌定谥等事,为文臣中朝官的迁转官阶名,从七品。

“华选”特指那些迁升到以其能亲近皇帝而享有荣华的官职。因太常博士为皇帝近臣,故有此称。因此,从杨南仲嘉祐七年十月《跋韩城鼎铭》的落款“太常博士、知国子监书学”可进一步明确,迁太常博士之职是在嘉祐六年三月至嘉祐七年十月间。并且,杨南仲在死前仍知国子监书学。那么,从皇祐初年算起至嘉祐七年,杨南仲任此职达十几年之久。这期间,其主要工作就是书篆国子监石经。

此外,作为国子监书学的杨南仲,不仅要书篆石经,而且还有校勘字书的职事。据李更先生的考证,仁宗景祐四年()诏国子监校《法言》,嘉祐二年()上之,校勘官就是“知国子监书学杨南仲”。案,宋代国子监有编校、审定、印发官修图书和教材的职能,所以作为国子监书学的杨南仲所做的工作之一便是进行校勘。

从所得资料来看,和杨南仲交往密切的是欧阳修,在其《集古录跋尾》中曾五次提到了杨南仲。前引考证杨南仲卒年的史料中已有三处,此略。另外两处是卷一《跋韩城鼎铭》:“太常博士杨南仲能读古文篆籀,为余以今文写之,而阙其疑者”;卷十《跋王文秉小篆千字文》:“文秉所书,独余集录屡得之,此本得于太学杨南仲”。从这些题跋来看,欧阳修与杨南仲的交往非常密切,欧公不仅因集录古器铭而请教南仲古文字方面的知识,而且对杨南仲的学识也很钦佩。这正表明,杨南仲在当时不是专以书法显名的国子监书学,而是工于字学,擅长释读、摹写古文。

另据宋刘攽《彭城集》卷十一《伤杨元明都官》诗的自注可知,杨南仲还是北宋名相晏殊的外甥。并且,杨南仲当时的官职为“国子(监)书学判吏部南曹”。由诗云“万金酬六体,一字秃千豪”,亦可知杨南仲是善书的国子监书学。

三、杨南仲书迹与书法风格

杨南仲的书迹,书论文献中未见著录,更没有墨迹流传。但从新出土的碑志书迹及其它文献的记载来看,杨南仲还是“有迹可寻”的。

(一)皇祐初书《安乐观记碑》,时谓之“三绝碑”,知其书法在当时就很有名声。

(二)《翰林学士冯京妻王氏墓志》(见附图),王氏卒于皇祐二年()十一月。知国子监书学、权同判吏部南曹杨南仲书,邵必题盖,张景隆刻字。

(三)《冯京前夫人富氏墓志》,富氏卒于至和二年()三月。知国子监书学、权同判吏部南曹杨南仲书,邵必题盖。《王氏墓志》与《富氏墓志》,年河南密县出土,两志的书法风格完全一致,应是同时写的。志文镌刻精良,颇能反映并传递出书写原貌。南仲楷书结体类颜而稍疏散,用笔圆熟而乏骨力。可谓学颜似颜而不得颜,圆润有余,遒劲不足。即使如此,能写这样一手工整的楷书,在宋代士大夫中也是不多见的,足见其书法上的工夫。由此,从一个侧面亦反映出了仁宗时期学习颜书的风尚,而作为国子监书学的杨南仲正是这其中的一个代表,也很典型。

(四)嘉祐五年()十一月《司马沂墓表》,王安石撰、雷简夫书,知国子监书学、权同判吏部南曹杨南仲篆额,布衣曹知白模刻。按,此《表》在清初尤存,在山西夏县。司马沂为司马光之从父,所以能求得安石文、简夫书、南仲篆,亦可谓“三绝碑”。“简夫书纯用柳法,南仲博通古籀,皆一时选也。末行布衣曹知白摹刻七字,别一人书。历数百年石本锋芒如新,故是高手。”可惜志盖篆书今已不复见。而南仲工篆书,亦如楼钥《复古编·序》所言:“文字之书世谓之小学……入本朝杨南仲、章友直诸公皆以篆鸣,遗迹犹班班见之”。

(五)嘉祐六年三月,杨南仲书篆《石经》七十五卷,又《三体孝经》一卷。其中《〈孝经〉残石》有拓本传世,藏北图。此本楷书风格与《王氏墓志》一致,结体方正,用笔圆熟,为杨南仲书。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三《嘉祐石经》条云:“《书目》:石经七十五卷,杨南仲书。《周易》十、《书》十三、《诗》二十、《春秋》十二、《礼记》二十,皆具真、篆二体。”周密《癸辛杂识》云:“汴学即昔时太学旧址,九经石板,堆积如山,一行篆字,一行真字。”

这一点,从现存的拓本中可以得到证明。《石经》宋代被毁后,拓本鲜有流传,至清代金石学大兴,其拓本方为金石学家所重。清末丁晏所藏宋拓《周礼》《礼记》二体石经残本和刘体乾藏宋末元初拓《易》《诗》《书》《春秋》《礼记》残本,后皆归上海图书馆。建国后,河南又陆续出土了部分石经,主要有《周易》二石、《尚书》和《礼记》各一石、《孝经》一石、《周礼》一石,共六石。其中,《礼记》和《周易》可定为杨南仲篆书。篆法李阳冰,方圆廓落、润活姿媚,小异于二徐,亦少古法。

(六)嘉祐七年《包拯墓志》,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同判登闻鼓院杨南仲书,文勋篆盖。据考古发掘报告所言,此志出土时已碎为五块,有明显的打击痕,一些字迹漫漶不清。但从清晰的书迹来看,书体为楷书,其风格与《王氏墓志》、《富氏墓志》几乎一致,是典型的杨南仲楷书风貌。

(七)嘉祐七年《石元孙墓志》。薛仲孺书,“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权同判吏部南曹、上骑都尉、赐绯鱼袋杨南仲篆盖”。此方《墓志》新中国建国初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出土,旋遗失,近年被发现。可惜的是,未见墓志盖上杨南仲的篆书,只有墓志文的著录和图版。

此外,杨南仲还有一定的著述,虽未传世,却有著录。主要有:

1.《皇祐三馆古器图》,这是最早一部“为图刻石”的金石学著作。薛尚功在《跋钟铭》时所言“此钟铭一百四十二字,藏在御府,皇祐间尝模其文以赐公卿,杨南仲为图刻石者也”,便可说明杨南仲曾著此书;

2.杨南仲《石经》七十五卷、《三体孝经》一卷,见《宋史·艺文志》卷一百五十五“小学类”的著录。事实上,《石经》七十五卷并非杨南仲一人所书,考诸史籍文献,书篆石经的不仅有杨南仲、章友直,还有赵克继、谢飶、胡恢、张次立四人。《宋史·赵克继传》:“克继善楷书,尤工篆隶,仁宗时诏与朝士分隶石经。”《谢飶传》:“国子监立石经,以铋善隶诏为直讲。”朱翌《猗觉寮杂记》:“本朝石经,胡恢书,恢金陵人,善篆隶。”《玉海》卷四十三“嘉祐石经”条:“嘉祐六年五月,以同篆石经殿中丞张次立与堂除。”

四、杨南仲书法史地位的重新评价

综上,作为国子监书学的杨南仲,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不显于书史,以至被遗忘,但这并不能掩盖书法史的真实。从书法史本身来看,应该给予其应有的地位,并作客观深入的研究,以补书史之缺漏。

笔者认为,对国子监书学杨南仲的研究其意义还在于,周越是宋仁宗前期教王书且有唐人楷法特征的国子监书学,而杨南仲则是宋仁宗后期国子监教授字学和颜体书法的国子监书学,二人在仁宗朝一前一后,正好能够形成接续,很有可能杨南仲是周越的继任者。曹宝麟先生认为,“我觉得周越的历史作用与褚遂良相似。周越是处在自宋初崇王过渡到中期尚颜的交汇点上”。这一很有洞察力的认识,为我们站在宋代书法史的宏观角度去看问题提供了参考。

不过,这一“自宋初崇王过渡到中期尚颜”的具体表现和过程以及相关人物,皆需通过对具体书史问题的考证做出补证。笔者认为,作为以颜书面目出现的宋仁宗后期的国子监书学杨南仲,就是这一过程中的关键性人物,而且事实也表明杨南仲和宋仁宗中后期的颜书风尚有关。当对杨南仲的研究有了新的认识的时候,笔者发现他的颜书风格正好可以对曹宝麟先生的观点做出补证,即从周越到杨南仲的过渡,从在国子监中教授王书到颜书的过渡。如此,再加上欧阳修、苏轼对颜真卿书法的理论建构,石曼卿、蔡襄、韩琦等人的书法实践,以及蔡襄、韩琦作为士大夫权贵对学习颜书风尚的引领,最终促成宋仁宗晚期北宋中期尚颜书风的形成,并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不仅如此,由国子监书学所表征的宋仁宗时期的书法“中兴”在宋代书法史上也被忽略了。朱长文《续书断》云:“自天圣、景祐以来,天下之士悉于书学者,稍复兴起”,便是明证。史载宋仁宗未登基前,已志于学书,而后精通书学,不仅善飞白和篆书,而且飞白题榜、大臣碑额赐篆,这在当时传为美谈。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对书法重视的措施之一就是设置了国子监书学,教授国子生字学和书法。而周越、杨南仲二人又正好在仁宗朝的前后两个阶段任国子监书学一职,进而保证了这一书学教育的连续性。这对当时的书法教育及书法发展无疑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说国子监书学的设置对于促进宋仁宗时期书法的“中兴”起到了重要作用的话,那么,周越的贡献主要是在书法方面,而杨南仲的贡献则主要在字学方面,二者缺一不可。而字学又正是保证古代书法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总结

由此,反观北宋书法史,就杨南仲对宋代书法的贡献和在当时书法史上的地位而言,应该给予肯定和重新评价。在古代书法史上各历史时期里,有很多对书法做出过贡献的、又长期被埋没的书家,这是书家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若要进一步拓展对书家的研究,就必须对这类书家的史料进行发掘、整理、研究,并且借助新出土的书迹,以当代学术研究的思想和方法,完全有能力做好这一类书法史课题的研究,使之不断地拓展开来,并逐渐地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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