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公办学校入学公告汇总

星甸小学

年南京市江浦实验小学招生通告

年南京浦口区泰山小学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京市教育局《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办学情况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小学位于江北新区泰源路6号,占地面积平方米,校舍平方米,运动场地平方米。现有名教师,市、区级骨干教师23名,校级骨干教师50余名。有36个教学班。

近年来,学校围绕“智慧的教育”这一办学理念,顺应时代要求,遵循教育本真,以“基于学生立场、基于核心素养、基于互联网+”为核心教育理念,凝“有自尊、有智慧、有行动、有温情”的团队精神,创“南京市数字化校园”“南京市智慧校园”“南京市足球特色校园”“江苏省足球后备人才基地”,为实现“让班级成为学生心灵的家园、让课堂成为学生勤耕的田园、让课程成为学生喜欢的果园、让校园成为学生成长的乐园”的教育愿景稳步前行。学校多次荣获区课堂教学“团体一等奖”,连续6年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尤以校园足球享誉大江南北,多次荣获省、市级重大比赛冠军。中央电视台五套《足球之夜》栏目、亚足联官方网站《亚洲展望》板块、《南京日报》《金陵晚报》等媒体对学校足球都进行过专题报导。学校先后被命名为“南京市足球重点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江苏省体育公益项目学校”、“全国校园足球工作先进学校”,学校体育组也因此荣获“江苏省工人先锋号”、“南京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三、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如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社会事业局审核批准。

(二)户籍、住址

1.新生户籍和住址应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金泉泰来苑、御澜府、玫瑰花园、浦东花园、华侨绿洲、泰山花苑、泰山天然居、太平宝坻、景福家园、铁桥小区、爱上花园、新桥家园、新荣家园、泰福新寓、艾菲国际、铭人丽岛、杏林北苑、碧泉家园、钟表材料厂宿舍楼、毛纺厂宿舍、泰西路42号教师公寓、泰西路50号东南大学宿舍楼、南农大工学院家属区、南京麒麟交通技师学院家属区、后河沿、泰冯路泰山段双号至58号)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年3月31日以前。

3.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不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4.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时间截止年5月31日);

②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本学区房产并迁入户籍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年3月31日以前。在此时间之后的,根据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以所在家庭的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该施教区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的,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③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本学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审核中除上述以外特殊情况的,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本区公办学校就读。

(三)残疾儿童学生入学

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市盲校、聋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安排至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依法对特殊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四)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在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江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区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社会事业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本市外区户籍学生入学

户籍为南京市其他区县(非江北新区)的适龄儿童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安排学生入学,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不安排其入学。

(六)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在本区跨区务工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6月26日、27日到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审验,提出入学申请。

1.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年5月31日止)。

区招生考试中心将在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对完整提交上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对不符合统筹安置条件的随迁子女,本区不负责安排其入学。对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拒收该生入学。

(七)关于转学的办理

1.需要办理转学(转入或转出)手续的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3日至15日在学校西门(靠朱家山河一侧)门卫处登记,提交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成长脚印》(或是《素质手册》等)的复印件。

2.7月16日教学管理中心根据转入年级学额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带相关材料到校审核。

四、报名时间

1.6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本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泰山小学审核报名(《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在6月24日,通过本区各幼儿园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登记入学信息的到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

2.6月26日~6月27日,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上文“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到泰山社教中心,夹河新村号()审核登记。

3.7月5日~6日,有参加民办学校、扬子三小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志愿填报点填报派位志愿。本区民办学校、扬子三小、区招考中心均设有志愿填报点。每人只去一个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可填报最多2所学校。只填报1所本区学校(扬子三小或本区民办学校)的到该学校填报;填报2所本区学校的到该2所中的任一所学校填报即可;填报1所外区民办学校和1所本区学校的到本区学校填报;只填报外区民办学校的,到区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号)填报。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区填报。超过规定日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4.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泰山小学报名确认。

5.8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新生发放《泰山小学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1.6月23日~24日,扫描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小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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