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所省属高校招生简章发布今天至本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年11所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4月1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与去年相比,今年部分高校招生门槛有所提高,例如报名条件中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提高,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名额缩减。还有多所高校今年减少了招生专业,但所列专业均为学校优势专业。不少学校给予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以降低到本二线录取的优惠,这意味着,本二分数也能读本一专业。

报名条件提高

记者对比几所高校的招生简章发现,多所高校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较去年有所提高。例如,此次11所高校中唯一的一所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去年对考生的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3A1B1合格及以上等级,今年则提高到4A1合格。

也有学校削减了报考类别,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去年的两类考生不在今年的招生范畴,分别为“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以及“高中阶段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者”。

招生专业更精简

与往年相比,今年多所学校削减了面向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计划。在南信大,招生专业从去年的20多个减少到今年的14个。“这些专业更有特色,对学生的吸引力更大。”该校招办副主任耿小雷说。

南工大从去年的17个减少到今年的13个,“经过精简后的专业都是学校最有特色的优势专业,希望能更有针对性地选拔出更适合的学生报考。”南工大招办副主任季青春说。

南师大的招生专业今年减少到20个,“学校的优势学科例如应用心理学、经济学等专业都拿出招生名额。”南师大招办主任蔡炳锋说。

本二分数能读本一专业

一般而言,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可获得不同程度的降幅录取优惠。今年,部分学校的降分幅度比以往更大。

例如南信大去年对入选考生的录取为“高考成绩达到理科本一批次省控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今年,该校降低为“高考成绩达到理科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

面试资格审核更严

今年,部分学校将减少面试资格考生数。南师大招办主任蔡炳锋介绍,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这意味着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为人,而该校今年设置的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超过名。

“往年各个学校都会发出很多面试资格名额,今年减少面试名额,将便于考生对自己认真评估后,更有针对性地选择高校。”他透露,入选面试资格名额的减少,也意味着审核将更加严格。

原则上不得笔试,不采取联考

  6月10日起,综合评价录取的试点高校将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6月22日前,试点高校将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

若获多校录取资格,志愿只能填一所

  值得注意的是,填报专业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今天至本月15日开始报名

4月1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

6月27日至29日,入选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等高校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招生专业包括文化产业管理等8个文科专业和经济学等12个理工科专业。

录取政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50+两门选测科目成绩(满分30分,A+等级15分,A等级9分,B+等级6分,B等级3分)+(我校面试考核成绩/)*2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体质测试优秀者,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报名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年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

  

(二)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每学期期末均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2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为4A1合格;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考试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招生计划:

  

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以内),录取专业包括:气象类、信息类、环境海洋类等14个理科专业

  

录取政策:

  

对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至该校的高考成绩达到“理科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的入选考生,根据高考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1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高中综合素质评价(5%)和高校考核(30%)等5个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报名条件:

  

具有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对气象、信息、环境、海洋等相关学科兴趣浓厚,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刊);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等国家级(含)以上赛区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期末成绩(或模考)至少有三个学期位于所在年级前列。排名要求:来自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最新名单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的考生须排前20%;来自其他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前15%(中学等级以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6、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

南京工业大学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等9个理科类专业和金融学等4个文科类专业。

  

录取政策:

  

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该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单科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理科生(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生(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在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5%。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品德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特殊才能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江苏大学

  

招生计划:

  

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加权分=(高考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加分)×60%+考核成绩×40%。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年4月15日之前)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

  

(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英语、语文学科竞赛获奖,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赛区决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省赛区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四)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五)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六)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须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扬州大学

  

招生计划:

  

不超过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约人。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师范)等14个文科专业,数学及应用数学等40个理科专业,农学等5个农科专业。

  

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考生报考科类(文科、理科),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及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采取高考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35%、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四门)占5%和综合素质评价占5%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确定等级,择优录取。

  

报名条件:

  

具有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凡符合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条件之一的可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或农学学科潜质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农学学科潜质类条件的只能在该类报名。

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专业为我校年本一批次专业。

  

招生计划:

  

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本一批次专业。

  

录取政策:

  

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按文、理科分别进行排序。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2%,综合素质评价占3%,高校特色要求占5%。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报考长学制专业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线。报考非长学制专业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

  

报名条件:

  

A类: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等);3、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获奖者。

  

B类: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含)以上,且期末成绩在同年级或同科类排名列前20%者;2、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含)以上,且期末成绩在同年级或同科类排名列前30%者。

  

C类: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业,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南通大学

  

招生计划:

  

不超过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录取政策:

  

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高考成绩按50%计入;面试成绩按35%计入;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按实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分,按实计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6分,按实计入。以上五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报名条件:

  

具有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4、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5、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江苏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

  

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为60名。招生专业计划:汉语言文学20名、数学与应用数学20名、英语20名,均为师范专业。

  

录取政策:

  

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线且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入选考生,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评价方法:高考成绩按50%计入;面试成绩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报名条件:

  

具有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教师,五官端正,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及以上等级成绩的江苏省考生,均可以申请报考。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1A3B1合格的考生也可以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4、思想品德优秀或有突出事迹,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表彰者;

  

5、中学阶段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发明专利(授权)者;

  

6、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教育事业,尤其是有深厚的教师教育渊源,经中学推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教师教育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凤凰江苏综合整理自现代快报及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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